根据长丰县双墩镇湖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申请,我局受理了座落于长丰县双墩镇湖滨社区境内使用宗地的不动产登记。经审查,我局拟准予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规定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土地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宗地面积:10200.78平方米
3、用途:集体建设用地
4、土地座落:长丰县双墩镇湖滨社区境内
5、四至界限:北至安徽元一高尔夫有限公司;东至长丰县双墩中学、双墩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至双墩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长丰县双墩中学;西至凤麟路、安徽元一高尔夫有限公司。
6、土地权利人:长丰县双墩镇湖滨社区居民委员会
7、公告期限: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2月1日
如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为该单位办理不动产注册登记。
电话:0551-66670148 联系人:王先生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2日